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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化进程加快,整个形势赋予城市发展与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紧迫,城市工作任重道远。市长们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组织,共同研讨、探索、交流城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经验。早在1983年冬,第一期全国市长研究班就倡议成立市长自己的组织。经过酝酿,1989年夏,在太原全国市长研究班学友联谊会第一届年会上,出席会议的沈阳市市长等54名市长联名倡议成立中国市长协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于1991年8月21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市长协会成立大会。中国市长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接受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中国市长协会的成立,不仅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适应了城市工作的需要和市长们的迫切要求,也符合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成立伊始,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市长协会现为第四届,会长是北京市长,副会长由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武汉、南京、成都、西安等市市长担任;名誉会长万里,顾问是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宋平等12位老同志;驻会专职副会长陶斯亮,秘书长崔衡德。
  中国市长协会的宗旨是:“为城市发展服务,为市长工作服务。”主要任务是组织全国市长对城市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对市长进行培训,帮助市长更新知识;组织中国市长与各国市长交往;开展城市联络工作和信息服务,出版《中国市长》等会刊,编撰《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等书籍;向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反映城市、市长的建议等。
  中国市长协会成立后,自1992年起在上海、广州、海南、重庆、哈尔滨、西安等地设立派出机构——联络处。1998年5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团组织的意见》精神,中国市长协会对所属机构进行调整,决定撤消各联络处。各省(区)陆续成立了市长协会。
  按照中国市长协会的建议,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经省民政厅批准、省编制委员会核准5个编制后,黑龙江省市长协会于2003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会长为哈尔滨市市长,执行会长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会长由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十二个省辖市市长(行署专员)担任;秘书长兼法人代表朱光银。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名誉会长由省人大一名副主任、省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政协一名副主席担任。
  黑龙江省市长协会在中国市长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为城市发展服务,为市长工作服务”为宗旨,以温家宝总理指示“市长协会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优势,把市长协会办成交流城市工作经验的纽带,开展城市之间合作的桥梁,研究城市问题的论坛,培训城市领导的基地”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战略目标,组织和团结本会会员,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研究我省城市持续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促进城市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作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展城市经济,健全城市功能,建设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各具风格的现代化城市服务。

  黑龙江省市长协会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39号
  联系电话:0451-55607096 55607058
  传 真:0451-5560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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