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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佳木斯市“200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颁奖文艺晚会实施方案的决定
(讨论稿)
一 、活动目的和意义
为了隆重纪念200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06“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使全市广大消费者、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与环境”年主题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安全消费、节约消费、环保消费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合理消费,大力营造科学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美好的消费环境,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全市的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 、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活动主题:
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共同营造科学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美好的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市政府主管市长发表3.15致辞(2分钟);
2、“消费与环境”大商集团-百大华联杯征文颁奖;
3、表彰奖励2005年度监督维权先进个人;
4、表彰奖励2005年度诚信维权标兵单位;
5、公布十大消费环境热点问题;
6、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谈“改善消费环境”1分钟发言;
7、宣布“诚信企业诚信维权宣言”(由十家诚信企业牵头发起,百家诚信单位参加);
8、文艺演出。
三、活动地点和时间:
地点:佳木斯大学艺术剧院
时间:2006年3月13日下午3:00~5:00时。
佳木斯电视台实况录相。
四、 主承办单位和参加人员:
(1)主承办单位:
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消费者协会、三江晚报社、市文化局、市广电局、佳木斯大学艺术学院、大商集团百货大楼华联商厦。
(2)参加人员(550人);
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及佳木斯大学主管领导。
②市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及全体常务理事、理事成员,市消协消费评议全体代表。
③市消费者协会组成单位干部(名额另分配)。
④国家、省和市级诚信单位主要领导和部分职工代表(名额另分配)。
⑤佳市各新闻单位及外地驻佳领导和相关记者。
⑥佳木斯大学学生代表(名额另分配)。
五、组织领导
组 长:李淑香 市政府副市长、市消协名誉会长
吴 军 市人大副主任、市消协名誉会长
曲之平 市政协副主席、市消协名誉会长
副组长: 缪文利 市委宣传部常务部长
武成义 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
幺福祥 市广电局局长、市电视台台长
刘桂芝 市文化局局长
陈 霞 佳木斯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
张增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市消协副会长
梁国卿 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会长
罗依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
张宝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
石殿华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市消协副会长
王连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消协副会长
韩 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市消协副会长
刘福海 大商百货大楼总经理
郑建民 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赵希利 三江晚报总编辑
周宝人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成 员: 由市委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市消协、三江晚报、百货大楼、华联商厦、佳大音乐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
六、具体实施细则附后。
佳木斯市200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颁奖文艺晚会筹备组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