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市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突破年”中心工作,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为确保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做出人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2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城环委)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警察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4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监察和司法委)
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突破年”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拟安排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监察和司法委)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城环委)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实事所涉及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城环委)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民侨外委)
二、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10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2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4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部门:财经委)
以上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以上两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9.听取和审议《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市政府具体提请时间,适时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负责部门:预工委、财经委)
三、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8项)
1.开展《佳木斯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财经委)
2.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农林委)
3.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教科文卫委)
4.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社会建设委)
5.开展《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城环委)
6.开展《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城环委)
7.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社会建设委)
8.开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财经委)
四、开展专项视察(2项)
1.对我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监察和司法委)
2.对我市群众文化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负责部门:教科文卫委)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
做好2021年监督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事项、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要严格依法监督。正确把握人大监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抓准关键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以法治思维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三要增强监督实效。要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发挥好专业代表的作用,真正在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四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相关监督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共同完成好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内 容 |
负责 部门 |
常委会会议 |
时间 |
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
预工委 财经委 |
第三十一次 |
2月 |
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城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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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警察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
监察和司法委 |
第三十二次 |
4月 |
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
预工委 财经委 |
||
5 |
开展《佳木斯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财经委 |
第三十三次 |
6月 |
6 |
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农林委 |
||
7 |
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教科文卫委 |
||
8 |
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社会建设委 |
||
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预工委 财经委 |
第三十四次 |
8月 |
1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
预工委 财经委 |
||
1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
预工委 财经委 |
||
1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序号 |
内 容 |
负责 部门 |
常委会会议 |
时间 |
13 |
对我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
监察和司法委 |
第三十四次 |
8月 |
14 |
开展《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城环委 |
||
15 |
开展《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城环委 |
||
16 |
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社会建设委 |
||
17 |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 |
监察和司法委 |
第三十五次 |
10月 |
1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佳木斯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预工委 财经委 |
||
1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
预工委 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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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突破年”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
财经委 |
||
21 |
开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
财经委 |
||
2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 |
城环委 |
||
2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实事所涉及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
城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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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我市群众文化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
教科文卫委 |
||
2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
民侨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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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听取和审议《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 |
预工委 财经委 |
第三十六次 |
12月 |
2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
预工委 财经委 |
|
6或12月 |